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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簡愛的時候,總會帶有著對簡愛生命中那些不公平懷著氣憤的心情,有時候又對她所作的選擇感到讚賞,有時又覺得無法理解,但在最後還是個完美的結局。

首先要談到書中對婚姻與愛情的看法:

1.簡愛

簡愛想要的婚姻大概是趨近於現代的愛情,在羅切斯特先生和她求婚後(未舉行婚禮以前),她是多不願意接受那些貴重的物品,認為是受到施捨,她想跟所愛的人平起平坐。

而在聖約翰想要她嫁給他一起去印度傳教時,簡愛堅決的拒絕,那邊拒絕的言論著墨很多,她不想沒有愛情為基礎的婚姻,她也需要待她沒有愛只有冰冷的丈夫,

她願意一起傳教,但她只願意作為助手,以基督真正名義前往。在這邊我是欣賞她的,她看得很清楚,她能辨認不適合與之結合的人,而不會被追求沖昏頭。

她清楚知道自己需要的是能夠自在相處的,並且能讓自己展現天性的羅切斯特先生(我猜她這時想到他)。

而得知羅切斯特先生藏著一位瘋女人,而且是他的妻子時,她的打擊,是被基督教義所抨擊的,我想她個人是同情羅切斯特先生受到這個瘋子所束縛。

跟那時候深深信仰基督教有所關係,從書中可以看到當時的人們認為結了婚是不能離婚的,不然就是褻瀆了在基督前面所立下的忠貞不渝得的誓約。

而她的自尊也不可能下賤的作為羅切斯特的情婦。

在這邊的思想就比較古板了,所以看到這的我,實在是滿腔的怒火,不想看下去了,

還好堅持下來,跟人討論了一下這個情結,發現別人如果是作為簡愛也會選擇離開羅切斯特先生,A是這麼說的,這世界上還很多好男人,為什麼要選擇這位欺騙了自己的人?

我驚訝了一下,A的思想才是更符合現代,努力追求更完美的男人,才是對傷害自己心靈的人的報復。

只是我當時氣憤的是簡愛為什麼要離開這樣相愛的男人阿,就因為趨趨一個未知的神的束縛,而且作為情婦有差嗎?

他的心靈結合的是簡愛阿,他只是被瘋子綁住(而且在書中已經被這個有著妻子名義的瘋子謀殺過2次),為什麼要說他是對所謂的上帝褻瀆呢?

而且在最後瘋子死了,書中才能順利讓兩人結合,這部分真的不能苟同,還要說瘋子的死以、瘋子造成的火災、瘋子使羅切斯特失明與失去左臂都是上帝對他之前犯的錯的懲罰。

靠!超氣!

那信仰上帝的人才是瘋子嗎?如果當初好好的逃開有前科的瘋子,就不會發生悲劇阿。雖然還是很感動他們最後的重逢,簡愛關照著羅切斯特恩愛生活,但當初離開的理由真的太荒唐。

那個世代也有監獄吧,瘋子應該早就該進去啦?!

2.羅切斯特

他的想法比較好些,真正的待人,尋尋覓覓真愛,雖然尋覓過程也是尋歡作樂,但他沒有放棄找到對的人,而且緊抓著不放,不顧外在的地位、金錢,是心靈上的喜愛,而且全心全意的接受她。

要是有個人這般愛我,大概也死心塌地了。

3.聖約翰

最討厭的角色,拿著基督光環以為自己就是對的,書的結尾還是以他為結尾,甘我屁事!逼迫簡愛跟他結婚,以傳教以偉大情操為盾牌,說不嫁給他,不跟他去傳教就會下地獄(大致上意思),完全就是

恐怖情人!!!雖然最後不知是自己克制住,還是因為簡愛逃跑了,總之他沒法得逞。但書裡還是要讚頌他去遠方奉獻的精神,唉...雖然書中自己也貶低過他連自己身邊的人都這樣冷酷無情,到底去到遠方傳教能做到多偉大?不懂。

4.其他路人

其他路人主要還是看地位跟財產來擇偶,因為女性根本沒有賺好錢機會,養活自己的大概是家庭教師,但在貴族眼中也是傭人階級,而且還會被貴族小姐欺負,根本不是有尊嚴的工作。

所以要養活自己最佳的辦法就是嫁個好郎君,這跟現在的思想大同小異,大家還是會想找有錢人,生活上輕鬆點。

也沒有對錯,就看自己選擇了,而主角有主角光環不用選擇,有錢有愛情,全部都有,所以這部分大概她不需要做愛情跟麵包的痛苦思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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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主線之外,書中可以看到滿滿的基督徒思想,簡愛所受的苦,在求學途中從神那裡獲得一點救贖,書中可以看到她對基督算是虔誠,也在她痛苦的時候禱告。

或是簡愛跟羅切斯特重逢前的似夢又真實的奇異相遇,也是向神禱告而來。

所以這著作還是稱頌著這個信仰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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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童部分描寫到當時不被重視的苦難,激起很多同情。不過可以看到被寵溺的孩子最後該死的下場,當初被欺負任人打壓的簡愛活出自己的精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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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個性上的描寫,每個人物也算鮮明,簡愛為人正直,追求崇高思想,也愛讀書,是個令人喜歡的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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鄉村教師的工作,其實我是希望簡愛能做下去的,但她卻認為繼續做鄉村教師會拉低自己的水平,因為周遭沒有讀書人。這個就沒有所謂犧牲奉獻的崇高了,

不過好好的過著自己喜愛的生活,好好的愛著羅切斯特先生,其實已經能夠說是崇高的愛了。

 

2021.07.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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